2008年12月3日星期三

信仰的基礎 (約17:3)

講道日期:2008年4月29日
講道地點:中華神學院早會
講章題目:信仰的基礎
講章經文:約17:3
講章大綱:
1. 認識真神(v3上)
2. 認識基督(v3下)
3. 認識聖靈(v3)

[引言]
有 一次,我自己一個人去食一間西餐廳食飯,偶然聽到旁邊有基督徒向他的朋友傳福音,本來我真係覺得很高興,不過當我一路聽我就一邊為那個傳福音的肢體禱告, 求神他有智慧將福音的信息講得完整,很明顯那個肢體沒有機會講完一次完整的基督救恩,他只是在窮於應付對方一些理性的質詢,坦白講我真的很想坐過隔離枱幫 埋口,係那一陣子我真係好掛住貴福、偉慶、與麗薇,如果有他們其中一個係度,他們一定會想辦法幫手。

[失落焦點]
不過這件事令我 事後有更多聯想,大家有無發現很多基督徒面對不信者對信仰訴之理性、甚至出現咄咄迫人的質詢之時,我們有的人會顧著解答、反問、印證而忘記講出完整的救 恩;而更多的時候只能陳述自己的經歷和立場,而且這些立場在第三者聽來只是建基於自己的感覺、感受和個人的際遇,這種只能勉強維持不被擊倒的局面,不單未 能幫助基督徒將福音傳講,更甚者會令不信之人視基督的福音信仰是二等的寄托。

[主流思想]
我相信有這樣的誤解,乃是源於部份基督 徒對自己的信仰基礎觀念有模糊不清之處,我們的信仰:信耶穌得永生。並不是一句口號,也不單純是陳述信耶穌者應得的利益。今日我打算透過研讀約翰福音第十 七章第3節,讓我們重溫基督信仰的基礎,讓我們懂得如何提醒其他的肢體:基礎是很重要的。上週二許社長在我們當中的示範,大家有無留意到他單腳提腿非常舉 重若輕,因為練武之人一定注重馬步的練習,腰、馬是出拳的基礎;就像大樹的樹根一樣,樹幹愈向上向外發展,樹根就愈向下深札,這個道理我們這二年應該體會 至深啦!(指一指左後方的橫額:邁入應許,向下札根)

[轉接句]
透過約翰福音第十七章3節,耶穌在祂的禱告中告訴我們,信仰的基礎首先在於認識真神……

1. 認識真神(v3上)
v3上 認識你 獨一的真神,
[釋經]
不 知道大家是否記得,我上一次講道採用17章1~2節經文時如何介紹這一章經文的背景,約翰福音十七章,整整一章聖經,記錄了耶穌最完整的一次禱文,而且這 次的禱告,真正的目的乃是耶穌用禱告總結13~16章這段臨別講論,所以在這個禱告一開始,耶穌就在1~2兩節闡述了祂道成肉身的人生使命:祂人生的目的 最終不是救贖人類,榮耀神才是祂的目的,而神的榮耀就彰顯在人類救贖計劃之中。[1] 為此,祂甘心等候父神早在創世已先己經預定的時機;祂生活在世上那三十多年的日子只有一個目的:榮耀父神;祂對這個目的非常清楚,所以祂非常清楚救贖工作的主權誰屬,祂知道雖然自己以生命救贖信徒,但這些信徒卻是父神所揀選、所賜的。這就是17章1~2節重點所在。
來 到第三節,很多解經家都將這一節經文視為約翰的插入句;理由之一,這一句很明顯乃是在解釋第2節提及的永生,父神與耶穌本人都是這計贖計劃的制定者,所以 沒有理由需要由其中一方向對方解釋永生的意義;其次是按一般常理耶穌沒有理由在禱告中對著神自稱基督,神豈不知道耶穌就是祂自己差派而來的彌賽亞嗎?基於 這二個理由,解經家認為這是約翰的插句解釋。不過若果我們細心留意整個十七章禱文,我們會發現這禱告並不是耶穌關上門獨自到神面前禱告,這很明顯是一次公 開性的禱告,其他門徒也在場,而且這篇禱告根本就是耶穌教導門徒後的結束禱告,所以這節經文的確是在解釋第2節的永生真正的意思,但不是向父神解釋,父神 與耶穌當然不需採用這種溝通方式,耶穌的禱告乃是在總結剛才對門徒的教導,門徒當然不明白「怎樣是永生」,而且耶穌在門徒面前自稱基督,有其必要性,這一 點留待稍後再加解釋。
當然,我這樣說,並不是推測,而是本於這一節經文原文的結構或者它的排列方式,它應該被翻譯為:「這就是永生:即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2] 而且我們從原文的結構、動詞知道主句就是放在句首的「這就是永生」,而「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只是解釋的附屬句而已。原文用 連接詞[ἵνα]這一個中文比較難翻譯字來表達這兩者的關係,但是只要你打開英文聖經,每一個版本都清清楚將[ἵνα ]翻譯作(that),讓我們清楚兩者的關係:「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乃是解釋何謂永生。
所以「永生」並不只是簡單的解讀 作永恆的生命,永生不單是指生命的數量、有長久的歲月,乃是指著生命的質素,這種質素並不是人可以擁有,那應該是永恆之神的特質,從十七章第二節我們知道 這永生乃是神所賜下,耶穌所用的乃是「過去時態」,也就是說我們有權利和權柄成為神的眾子,確實與祂的神性有分,是已經發生的事實,所以在此時此地,我們 已經能夠與神建立關係,成為神的後嗣,與基督一同承受產業。神已把祂的本性賜給我們,死亡和墳墓都不能奪去我們的基業。這豈不意味著我們仍在世上之時,生 命應該已經得著改變,[3] 價值觀也就應該有了新的次序。
那 麼,我們如何得到這永生呢?我們的信仰基礎是什麼呢?耶穌在這次結束的禱告中透露:最基本的一件事乃是認識神,這也是整本聖經一再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人 若不認識神,就不可能得永生。主耶穌在這裡刻意使用了兩個辭彙,強烈介紹我們要認識是一作怎樣神。「獨一」[μόνος] 和「真」[ἀληθινός] (這兩個字,再一次提醒我們必須絕對確認我們所信的神,是獨一的真神,是有位格的神。

[例證]
這 正是舊約聖經信息的中心點。舊約的先知不斷地提醒以色列民:「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申6:4) 整個以色列民的歷史,豈不正是因為他們沒有充分認識到神是獨一的真神嗎?所以他們一次又一次被神責罰管教,以賽亞書1章3節就陳述了神對以色列人的控訴: 「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可能有一些肢體會奇怪以色列人怎可能不認識耶和華呢?以色列民族不單有整全的摩西律法,更有完整的獻 祭制度,甚至連他們的生活作息都與信仰有關,以色列人豈不認識耶和華麼?以西結書16章21節為我解開這個迷團:「你行淫亂豈是小事、竟將我的兒女殺了、 使他們經火歸與他麼。」,很明顯他們犯了屬靈的淫亂,他們不單敬拜耶和華,也敬拜外邦的假神,所以舊約以色列百姓的問題,不是他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是不 敬拜耶和華,而是不認識耶和華是那獨一的真神,祂是永活的神,是造物主,祂是聖潔公義,既容不得人視祂為偶像,也不容得人將祂與其他偶像並列。

[應用]
「獨一的真神」這一個短短的句子就足以強調這一切事。「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路四8)。[4] 在我們的生命中,有否任何事情或人物,佔據了神應該獨佔的位置呢?我們的生活作息、活在不信者面前的行事為人,是否與神的性情相關,那些不信的人是否可以從我們身上,知道我們所敬拜耶和華神是怎樣的呢?

[轉接句]
我們信仰的基礎,不單是要認識耶和華神是獨一的真神,這節經文的下句節告訴我們這基礎的另一部份:認識耶穌。

2. 認識耶穌(v3下)
v3下 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釋經]
當我們再留意這節經文,這裡有一個輕描淡寫的自稱「耶穌基督」,雖然只有四個字,卻將這一切偉大的真理都濃縮進去了。它們全包括在裏面——我們最終目標是認識這位獨一的真神。但是,認識神的方法需要透過認識耶穌基督。
約 翰一語道破了其中的關鍵:「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1:18) 根據猶太人的觀念,兒子並不單純只是血統的歸屬,更代表著具有其特質,神的獨兒子代表著祂擁有完全的神性,這與我們「被稱為」神的兒女是完全不同的事情, 所以耶穌基督乃是神啟示的高峰,祂與父有密切的關係,他在這段禱告中直接透露出自己與父神親密的關係:「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17:21), 這種祂與父原為一的觀念是耶穌多次提及的事實。(10:30)
但是「耶穌基督」這兩個名字的連合,它不單提醒我們道成肉身的真理,永生神的兒子, 被神所差遺,成為人的樣式,變成人子耶穌,這兩個名字的配合,提醒著當日共同禱告的門徒,祂就是那位舊約的彌賽亞,「彌賽亞」這個希伯來文翻譯成希臘文就 是「基督」,這亦是四福音中唯一一次,祂不用間接的方式而直接地承認自己就是「彌賽亞」,這次的例外是因為祂正在陳述一項重要的真理:祂這位受膏者的來臨 乃是要使人與神和好、將神的生命賜給人;整個新約的教導就在於此,人只能夠藉著耶穌基督與神和好。所以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 人能到父那裡去。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約14:6~7)
其實,這類的經文極多,祂就是那 行動的道,彰顯的神,將父神啟示出來,把有關神的事教導我們。祂不只做了這些,因為祂不單單用語語、用行動傳講神的真道,祂更藉著釘身十架而除去那攔阻我 們與神相交的「罪的阻礙」,祂挪去了那使我們的眼睛和心靈盲瞎,以致於看不見神的罪。祂就是那行動的道,所以祂可以坦然地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 父」。(14:9)
事實上,整套四福音所記載的事情,有一個重點是不容忽視的,單單認知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並不足夠,正如舊約的以色列百姓,單單 知道耶和華神並不足夠,與耶穌同一時代的人他們都知道祂的存在,但他們卻不承認祂就是彌賽亞,在16章2~3節耶穌的講論中就提及門徒將來的境況:「人要 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那些祭司、官長知道耶穌的存在,但卻視之為自己 的威脅,結果他們選擇了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雖然知道耶穌,但卻不能稱為認識耶穌,因為他並沒有將生命的主權交托給祂,唯有將生命主權交給耶穌的信 徒,他們的生命才會產生質的轉變,這才是認識耶穌,這才是永生。

[例證]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節解釋過這奧妙的真理:「在 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因為我們都「在亞當裏」,所以我們都墮落了,這是因為亞當是第一個人,是人類的始祖,所以當「亞 當」墮落時,整個人類也墮落了,他不僅是一個人類的代表而已,我們是在他裏面,我們是他的後嗣,由於我們在亞當裏面,所以承襲了他的墮落,死亡就臨到了所 有人類。但是新約帶來了奇妙的教訓: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都與基督有關係,正如每一個屬血氣的人都與亞當有關。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是基督徒,相信主耶穌基 督,我們就與祂有分,成了祂的一部分,分享祂的生命,由祂而生。我們在祂裏面,正如我們從前在亞當裏。由於我們分享了基督自己的生命,就有了永生。因此, 耶穌基督在我們信仰中是絕對必要並且重要的。祂賜的永生不是祂以外的一些東西,乃是祂自己;藉著與基督的奧妙聯合,藉著與祂的關係,我們分享了祂自己的生 命。我們與祂的神性有分,我們與神相交,神的生命就進入我們的靈裏。

[應用]
所以認識基督的關鍵,在於我們有否將生命的主權交給 基督,在其他不信的人眼中,我們是否只是口稱耶穌基督是主,但是卻事事仍然以自己為主?以自己的利益為依歸?我們會否屬靈、屬世二分,既然我們稱耶穌是我 們屬靈生命的主;那麼地上的屬世的一切依舊是以我為主,將來回到天家的時候,那時一切再交由祢作主啦?若果基督徒在世人的面前有這樣的表現,他們縱使會相 信,他們仍然只會以為耶穌是一個可以「攞便宜」的對象,他們又怎會將自己的主權捨棄,接受基督為生命的主呢?這樣縱使他們口稱相信,其實與約翰福音第二章 23節提到那些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的群眾一樣。第24節耶穌清楚以行動表示: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這些人是以自己為主,而不是以基督 是主。

[轉接句]
因此,我們信仰的基礎,既要認識耶和華神是獨一的真神,又要認識耶穌基督乃是我們生命的主,更重要的乃是明白:基督的信仰並非一如人間其他的知識、財富般,可以單憑個人的意願、努力爭取、獲取,唯靠聖靈方能真正認識信仰。

3. 認識聖靈(v3)
v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釋經]
有一些人,非常容易產生一種錯覺,他們以為無論是基督信仰、還是永生,都建基於自己的努力,只要努力地認識那位獨一的真神,就能避免好像那些舊約以色列般落得失去子民的身份,所以我們傳音的時候也是用盡自己的方法……
但 是這一節經文再一次提醒我們,認識獨一的真神、認識被父神所差來的基督,並不是靠著個人的努力,無錯,這一節經文所採用的「認識」這個字,所用的希臘原文 [γινώσκω],本身所強調的仍是「被認識者」與「主動認識者」那種親密的關係,而且它是以「現在式、主動語態、假設語氣」呈現,我們可以將它翻譯為 「繼續不斷地認識」;正因為字義是有這樣的解釋,所以很多人以為我們個人需要為認識多寡承擔最主要的責任。
若果我們有這樣的想法、這樣理解的時 候,可能是我們只從字義去解讀這段經文,但是卻沒有從整本聖經的信息去詮釋這段經文,當然亦是我們忽略了耶穌這個禱告的因由,雖然耶穌在這一節經文中,從 頭到尾都沒有提及聖靈,但是我們不要忘記耶穌這段禱告的緣由:「v1說了這話」,我上次解釋過「這話」是指十三至十六章的講論,那四章聖經的主題是什麼 呢?其中一個最大的題目就是聖子將會差遣聖靈:「這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 切話。」(約14:26) 這是聖靈特別的工作。祂使我們蘇醒,又更新我們。祂使我們與基督聯合,叫我們成為基督生命的一部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裏有很詳細的解釋。他說我們這 些基督徒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林前2:12)若未領受聖靈,我們永遠無法明白這奇妙的福音。他說:「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 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2:10)。大家知道嗎?為什麼保 羅會提出這兩節經文,因為他前面第8節提到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福音,保羅的意思是,他們不明白這真理,因為他們在屬靈上是死的。他們活在自己天 然的權勢和能力中,用天然的智力去看屬靈的事,結果什麼也看不見。所以保羅在聖靈的啟廸下說:他們若不領受聖靈的光,就永遠不能明白這些事。「屬靈的人能 看透萬事」——所以,唯有藉著聖靈,人方能認識真神、認識耶穌基督。
我們一定熟悉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3節另一個教導: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沒 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所以每一個認識耶穌的信徒,都是受了聖靈感動的人,除了領受了永生的禮物,聖靈幫助我們開始用一種新的方式來看自己,我們知道自己 不只是活到世上來的一種生物,活著不只為了吃、喝、睡、賺錢。不!我們明白自己是一個屬靈的人,我們知道自己裏面有對屬靈的追求,神在我們每一個人的人生 都有特定的目的,我們裏面有神的靈。從前我們不知道,如今我們知道了,我們對生死、對存亡、對利害、對喜惡都應該有了煥然一新的觀點,所以他們在世上的生 活將採用全然不同的方式面對。

[例證]
大家一定聽過不少信徒的見證,他們敢於堅持信仰而對世界SAY NO.,我最近聽過一個這樣的見證,話說某位弟兄身任某電腦配件顯示卡(VGA)生產公司的總經理,他的責任是要為公司的股東賺取合理的利潤,(由於這間 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所以公司的股東亦就是公司董事),同時亦有責任使公司員工得到合理薪酬。在他們公司產品之中有一件重要的配件,顯示卡集成電路(VGA Chip Set)的元件只有一個大供應商(N牌子),及一個新興的供應商(A牌子),而他們的公司一直都在採用N牌子,所以銷售情況妥為理想,因為用家一般都是不 喜歡採用一些新牌子,因為太冒險啦。但是有一次該弟兄的公司收到N牌子續約的公司信件,他感到非常忿怒,這不關乎加價的幅度,也不關乎條件有多苛刻,而是 在那封信件的開首提到:「我們是這個顯示卡集成電路(VGA Chip Set)業界的神。」這句話對一般的人可能會輕輕略過,但對於那位弟兄來說,這種「人以為自己是神」的心態是他不能接受。但他對神的忠心使他不能忍受與一 間自稱為神的公司合作,結果他作出決定轉用那新興的A牌子。但是不續約既不能對公司的業績有所保證,影響股東的利益,甚至可能會令公司步向結業的階段,連 累眾多員工失業。所以這個決心所付的代價實在巨大,而且不是他一個可以決定的,他只是打工仔而已,如果他告訴董事會轉換供應商的原因就是N牌子說了一句狂 言,不要說那些不信的董事會嘲笑他專業的判斷力,就算一些基督徒的董事亦會願他不要太過執著。所以有時真的不是你想持守原則就能夠持守,其間我不知道他用 了什麼方法說服公司董事,但總之公司後來就轉了用A牌子的元件。這個見證未完,如果你熟悉過去數年電腦業界的發展,你一定知道N牌子這個龍頭大哥被A牌子 超越的故事,所以某弟兄為神持守信仰立場不單沒有帶來損失,反而避過當時很多行家過份投資N牌子的錯誤。

[應用]
基督徒對自己所 生存的世界有著全然不同的觀點,那是屬靈的觀點,這種世界觀是不信之人所不能明白。當一個人接受新生命的一霎時,我們對世界而言已經變成了一個陌生人,我 們只是客旅,異鄉人,天路客,我們雖然仍住在這罪惡、羞恥的世界上,目光卻注視著那將要顯現的榮耀。現今我們的世界觀是什麼?我們是否願意為基督的信仰付 出代價呢?我相信大家的答案一定是肯定的,否則大家就不會坐在這裡,但我們日對夜對的那些教會肢體明白嗎?我們是否有幫助他們明白呢?
[總結:耶穌的榜樣]
在 最後這段時間,讓我們再一次回到耶穌這一句的禱告,祂提醒我們:「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祂知道信徒得著永生的關 鍵不在於人如何白白得著神所賜的禮物,而在於人需要靠著聖靈、藉著耶穌基督,認識、親近獨一的真神。我們從耶穌身上的榜樣可以明白:這種認識並不是一種頭 腦知識的認識,它必然帶來願意順服獨一真神的行動。耶穌本為神子,他本有 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 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基督信仰不是帶給我們一套生活哲學、人生理想,信仰基督乃是切實地教導我們如何生活。這種以個人生活行為持守信仰的態度,就是生命的見證,這不同於採用言語的見證,後者可能引來言論的爭持,但前者的見證可以有更佳的說服力;信仰的基礎正在於此。

[行動回應]
正 因為這樣,我想邀請大家現在低頭默禱,求神讓你在這刻心中想起一位信徒,讓你可以向他分享你今早所聆聽、反省、思想的內容,提醒他信仰與生活的關係,或者 你可教導這位肢體在每晚禱告之先,先有一段默想的時間,先默想神的偉大,尊嚴,和全能,接著思想祂是生命,是聖潔的,是公義的,祂是全然聖潔,祂不能容忍 任何邪惡。盼望透過這樣的默想行動,讓聖靈不斷地提醒我們如何儆醒地生活。

註:
[1]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救恩的確據(上)》(The Assurance of Salvation),鍾越娜譯(美國:活泉出版社,1992),25。
[2] 羅伯遜(Archibald T. Robertson):《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三:約翰福音》(Living Spring Greek New Testament Exegetical Notes──Volume III: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潘秋松譯(美國:活泉出版社,1998),。
[3]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救恩的確據(上)》(The Assurance of Salvation),鍾越娜譯(美國:活泉出版社,1992),101。
[4] 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救恩的確據(上)》(The Assurance of Salvation),鍾越娜譯(美國:活泉出版社,199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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