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日期:2008年5月16日
講道地點:中華神學院講道學課堂
講道題目:如何勝過誘惑
講道經文:約一2:12~17
講道大綱:
1. 靠著赦罪的恩典v12, 13b
2. 掌握得勝的方法v13a, 14
3. 認清誘惑的根源v15~17
[引言]
曾 經有一個弟兄,當他中五會考那一年五科不及格,所以他打算學一門手藝,很艱難才找到一份印刷技工學徒的工作,但是就要簽四年合約,雖然人工比一般工資低, 人工只有當時那些師傅的四分一,但是他知道只要四年約滿之後就可以學得一門手藝,而且人工還可以加三倍,雖然工作很辛苦,但他都願意做下去,而且因為他是 一位很忠於信仰的基督徒,工作認真對人有禮貌,因此份外得到公司裡各個師傅的喜愛,大家都樂意教一些獨門技巧,所以他人要學師四年的工作,他一年就學識 了,可是當他技術越來越好的時候,上司、老闆就開始要他做一些高技術的印刷品,大家知不知道在印刷廠之中,最需要高級技術的印刷品是什麼呢?就是色情雜 誌。所以那個弟兄當然不願意做啦,因為他知道這樣是得罪神的事,怎可能呢?但是合約就簽了四年,縱然願意賠三年錢,但是學得一門手藝的期望就肯定會落空, 點算呢?與此同時,他老闆答應,只要他願意做那些雜誌,他的人工即時可以加上一倍,這個對他的誘惑真的很大?如果你是他,你會如何決定呢?一邊是加人工但 是得罪神,另一邊是堅持原則但卻沒有了工作的前途。你會如何抉擇?故事暫時停在這裡,稍後我再告訴大家後來的事。
[失落焦點]
事 實上,聖經形容得無錯,那惡者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5:8) 所以每一個信徒在日常生活中,面對那惡者的誘惑是必然的事;可惜,信徒往往只能掙扎求存於惡者的誘惑邊緣,更遑論得勝可言。這是因為信徒既不明白勝過惡者 誘惑的關鍵,又不明白勝過惡者誘惑的方法,更不了解那惡者誘惑人的方式。
[轉接句]
今天,我盼望透過約翰一書2章12~17節,與大家一齊探討
[題目]
如何勝過誘惑
[轉接句]
要勝過誘惑,首要的基礎是靠著赦罪的恩典。
1. 靠著赦罪的恩典v12
v12 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
V13b 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
[釋經]
在 未解釋這段經文以先,我們需要先了解一個疑問,就是第12節至節14節有六句說話,組成三對重複的詞句,更特別的是前三句是用「我寫」,而三句是用「我曾 寫」,到底這三組詞句有沒有關係的呢?「曾寫」是否代表以前寫過呢?但我們在前面經文又找不相的經文,而且約翰如果之前曾經寫過,就沒有必要重覆再寫,所 以這種去式很可能是屬於一種:希臘人寫信的尺牘體不定過去式。[1] 他們習慣把自己置身於受信者的地位寫信:一個希臘人寫信說,『我今天到鎮上去』,也可以寫『我今天曾到鎮上去』。因為收信的時候,這件是己經過去了。所以約翰這樣重複的寫是「有著肯定、加深說明」的意思,是採用了文法、語法上的強調,強調他所寫的一切值得讀者份外主意。
「小子們」這是一個約翰獨有的用詞,全本聖經只有用了十次,第一次出現在約翰福音最後的晚餐之中,耶穌用小子們稱呼門徒。其餘9次都出現在約翰一書,「小子們」這稱呼的對象很明顯是對著全體受書人,[2] 既涵蓋了教會所有的成員,[3] 又表達出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這些「小子們」並不是指年齡的幼小,他乃是本著屬靈父親的身份向這些孩子說話,在他寫書信的時候,他的年齡必定很接近一百歲 了;教會裏的信徒都是屬於比他年輕了很多的一代,他看他們都是孩子,正如一位老師看他的學生,他們已經長大成人了好久,不過在他眼中,他們仍然是他們所疼 愛關心的「孩子」。[4]
由 2章1節至11節,我們看到約翰勉勵信徒要遵守上帝的誡命,服從上帝的命令,切實彼此相愛,並對祂的旨意降服,才能真正地活在光明中。因此由這一節開始是 針對信徒的一連串勸告、警戒、教導,當日的信徒與今天的信徒一樣,都很容易落在一個陷阱之中,就是以為我們都是罪人,既然都是罪人,那麼不能抗拒罪的引誘 是很自然的事,甚至振振有詞引經論典的說:「若有人不認自己的罪,那人就是自欺了。」弟兄姊妹們,讓我們一齊拒絕那惡者的謊言,約翰在這裡強調「小子們」 罪得己著赦免,是一切信徒應有的起碼經歷。這種罪得赦免的經歷,是一切信徒勝過誘惑的基礎、理由,靠著赦罪的恩典我們可以向罪惡、私慾誇勝,向誘惑說不。 從前我們的確是活在罪惡深淵之中,但感謝主,因著祂的緣故,我們都成了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那惡者不能控訴我們,私慾再不能轄制我們。
「得了赦免」及「認識父」這兩個語句,約翰是採用了完成時態的文法,顯示這是信徒己經得贖更新的自然結果,是一個既成的事實,約翰向他的孩子、這些真心相信的基督徒保證他們己經是神家中的成員,他們能夠勝過誘惑的基礎,乃是基於他們認識主的名、認識父。
每 一個信徒都應該清楚自己已經得贖的確據,約翰說:「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新譯本將它翻譯為「你們的罪因著主的名已經得到赦免」,他在這裡強調「罪 得赦免」是「因為」主耶穌的名之故。猶太人用「名字」是具有特別意義的,名字不只是一個人的稱呼,也是代表他的一切品格、品性,當然耶穌的名字必然與祂的 救贖工作拉上關係,「主的名」代表著「主的救贖工作」、代表著「神子的位格」,所以「因著主的名」就等於「相信主的名」。[5] 要相信「主的名」始於對祂的一生有認識、對祂的教導有認識、對祂的救贖工作有認識,「認識」就是「開始」。難怪當約翰在第13節下半節再一次提到這樣真理 的時候,他用了另一句表達相同的意思「因為你們認識父」,猶太人的認識並不只是指着頭腦的知識。認識上帝不只是像哲學家一般的認識祂;乃是像一個知己好友 般的認識祂。在希伯來文裏,認識乃是指夫妻的關係,尤指夫妻間最密切的關係。當約翰說,更認識上帝,他的意思並不是說基督徒要成為知識更豐富的神學家;他 的意思是在日推月移之中,信徒應該與上帝日益親密,[6] 唯有離近神的人能達離罪惡的綑綁。
[例證]
約翰這種觀念並不是他自己獨創,在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耶穌曾經如此禱告過「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耶穌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人若不透過耶穌親自認識上帝,沒有人能得著信仰上的確信。[7] 耶穌這樣的教導,猶太人是非常熟熟的,在詩篇裏有很多的例子,「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詩9:10)。我們很清楚的,這意思並不是說,凡知道上帝的名字 叫耶和華的,就會依靠祂;這意思乃是:凡知道上帝已經啟示了祂的屬性的人,就願意依靠祂,因為他們知道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寫詩篇的人說,「有人靠車, 有人靠馬,但我們要題到耶和華我們上帝的名。」(詩20:7)。有些人依靠世界上的幫助,不過我們依靠上帝,因為我們知道祂的屬性、祂的位格。[8]
[應用]
弟 兄姊妹們,你是否落在誘惑的邊緣?你是否在是非之間搖擺不定?不要怕,只要你回想你所相信的主,回想你曾經將主權交托給祂,祂現在就站在你的面前,祂肯定 的告訴你:「你已經脫離那惡者的轄制,也因著祂的幫助,有能力能夠勝過自我的軟弱與私慾,如果你願意這樣做,我樂意幫助你,讓我在你生命中掌權,讓我代替 你去拒絕誘惑、勝過試探。」你願意回應耶穌的呼喚嗎?
[轉接句]
要勝過誘惑,除了明白得勝的基礎在於我們己經得了基督赦罪的恩典,更要懂得掌握得勝的方法。
2. 掌握得勝的方法v13~14
v13 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
v14 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
[釋經]
有 解經家爭論這裡所提到「父老」與「少年人」這兩類人,到底是指年齡的老少,還是象徵性指到屬靈生命的老成幼嫩,我個人認為相同年齡信徒的屬靈情況並不可能 能有一致的表現,所以要符合約翰所講的情況,我較為傾向認為這是象徵性的講法,也就是按他們的靈性成長狀況來區分,神的家庭就像人的家庭一樣,成員的成熟 度各自不同。在本書信中,父老與年輕人,成熟者與不成熟者,相當於保羅所謂「在基督裡為嬰孩的」和「在基督裡成熟的人」[9] 每一間教會都有這兩種人。
從 這兩節經文,約翰重複了兩次:「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從起初原有的」這詞語與1章1節的用詞「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是完全相同,我們知道1 章1節所指的那起初的那一位就是耶穌,所以這裡有理由讓我們認定同樣是指著主耶穌說的,那麼「從起初」是描述「基督創世以先的先存狀態」呢?還是「耶穌在 世上與門徒同在的時候」呢?若果我們依照1章1節的話題,很明顯是後者的意思,因為約翰當時寫信的對象,他們就正在掙扎於有假教師、假道理的入侵,所以按 著「從起初」承繼的真理行事,就是防止跌入誘惑陷阱的最佳保證。銀行要訓練職員分辨真假銀紙,只需要讓他們大量接觸真銀紙,這樣只要任何與真銀紙不同的, 就是假銀紙。「在基督裡成熟的人」同樣如此,熟悉聖經的真理、熟悉耶穌的教訓,就能更有把握及聰明地拒絕那惡者與自我私慾的誘惑。
約翰兩次強調少 年人「勝了那惡者」,「勝了」最簡單的解釋就是表示經過戰爭,沒有戰爭就沒有勝利。少年人的特點是具有活力和勇氣。少年人願意為持守原則、真理而打仗,不 怕艱苦試煉。一個真正的戰士會告訴我們,唯有經過戰爭的勝利才是真光榮,所以他們以不勞而獲為羞恥。請大家留意,這樣的人並不是「在基督裡成熟的人」,相 反,約翰認為「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應該有這些表現,敢於為神作見證,願意為持守真理而付出代價,而事實上「在基督裡為嬰孩的」惟有經過這樣的屬靈的「戰 爭」,才能成長為「在基督裡成熟的人」,那些被約翰形容為父老們的,自此以後他們不單認識「從超初」的真理知識,更經歷不改變之神的保守和祂的權能。[10]
但請記得,這並不是順其自然的結果,約翰在第14節提出這些少年人能夠「剛強」的原因,因為「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裏」。神的話常在心中成了他們的能力,因神的話而剛強,就不是血氣之勇了。把神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11] 這樣的剛強才是有根有基,俗語所謂「擇善而固執」這是這樣,面對罪惡、面對世界,要有「擇善而固執」的勇氣,敢於為主拚上一切,不顧一切,不妥協的態度,像先知以西結那樣有像金剛鑽那麼硬的額(結3:7~8),[12] 面對任何誘惑就不會輕易動搖,這就是得勝誘惑的方法。
很 值得我們注意,在12~14節這三組六個信息裡動詞都是完成式,這表示目前描述的都是過去事件的結果。約翰強調每個基督徒已經有的地步,無論你的靈性處於 到什麼階段,都應該靠主剛強,持守信仰,拒絕誘惑。縱使是被約翰形容為少年人「在基督裡為嬰孩的」信徒,也已經認識主耶穌、認識父,得著聖靈的教導啟示, 可以努力使生活符合其中的倫理要求。[13]
[例證]
這種觀念並不是約翰所獨創的,猶大人本身也非常熟悉這樣的教訓,舉一個例子說,舊約的詩人就曾經發出這樣的詢問:「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詩119:9)詩人在詩119篇10~16節所論述的,很明顯告訴我們「遵行你的話」是惟一的答案。
[應用]
弟兄姊妹啊,你願意用你的行為實踐你的認信嗎?遵行神的話不單是幫助自己成長,使自己從「基督裡為嬰孩的」長成「在基督裡成熟的人」,更是勝過自己的私慾、克勝那惡者的武器。
[轉接句]
要勝過誘惑,除了明白得勝的基礎在於我們己經得了基督赦罪的恩典,又懂得掌握得勝的方法在於持守信仰的原則,更需要認清誘惑的來源……
3. 認清誘惑的根源v15~17
v15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v16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v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釋經]
在 這三節經文之中,有三組詞語是很多基督所熟悉的,「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雖然有些解經家將這三種特徵,與夏娃在伊甸園或者耶穌在曠野 所受的三種試探作出比較,再總結這是那惡者自始至終的三道板斧;雖然這種解讀令人很感興趣,而且亦的確可以引伸出很多好的屬靈教訓,雖然我們可以作出聯想 與比較,但事實上經文卻並沒有這樣被引伸解釋的空間,因為從上下文清楚顯示這三種特徵,其實只是愛「世界」之人的特徵舉例,主要的句子是在於:「(這些) 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舉例雖然有象徵性,但卻不等於這就是「世界」的所有技倆。
所以這三節經文主要是向信徒發出警告,無論你的靈命程度處於怎樣的光景,都要面對兩個可能的選擇:一是愛父,一是愛世界。不論你是靈性軟弱的人,或是靈性剛強的人,同樣可能因貪愛世界而失去愛神的心,失去愛神的心,[14] 就是一切引誘、誘惑的根源,所以當你不愛父的時候,很自然就需要面對誘惑。
所以那三種愛世界之人的特徵並不是主要的重點,重點在於我們需要清楚知道聖經中「世界」這個名詞所代表的是甚麼意義呢?這是必須先弄明白的,許多時候我們聽見人家說「不要愛世界」,但我們對於甚麼是「世界」還弄不清楚,這樣,等於說我們簡直就不知道「不要愛的是甚麼了」。[15] 按楊氏經文彙編「世界」這個字,在約翰福音中提到八十多次,約翰書信中也有二十多次。其實約翰對「世界」的用法有這四方面的意思:1.指宇宙,2.指地球,3.指地球上的人,4.指地上敵擋神的黑暗權勢。[16]
這 樣我們就可以很清楚知道:約翰叫我們不要愛的「世界」是末後的一種用法。就是不要愛世界上敵擋神的罪惡勢力,這等罪惡的勢力包括各種背叛神、高舉人的活 動;各種宗教上異端的信仰;各種誇耀人的武力、財富、智慧、學問、主義和學說;各種供人放縱私慾的不正當的娛樂;各種激發人的驕傲、仇恨、自私、貪心的試 探……都是我們所不應當愛的「世界」,甚至這整個敵擋神的體系、「世界」會主動在我們心中與父爭奪主權、影響的地位。[17]
就 像舊約時代的以色列需要不斷作抉擇,或是向神效忠,或是與四周異教國家結盟;當日散布在列國中的基督徒也同樣需要面對抉擇,到底是選擇基督而不隨從與祂的 要求相衝突的風俗習慣,還是放棄信仰而隨波逐流;對約翰的讀者而言,妥協當然比較輕易,反而拒絕妥協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18] 這正是約翰當日的信徒最大的也是最危險的試探:「與世界妥協,也就是與整個敵擋神的體系妥協。」要與周圍的人,舉止不同,實在是不太容易,對於當日的信徒 尤其困難;但到了今天,作為基督徒的你,還是不能逃避向世界顯示「不同價值觀」的責任。在這段經文裏,約翰讓我們看見的是黑白分明,沒有中間路線;一個人 不是愛世界,就是愛上帝,最終的選擇,還是一樣。我們接受這世界的標準呢,還是上帝的標準?[19]
既然我們明白約翰在這裡「世界」一詞是代表著敵擋神的,那麼當然沒有任何基督徒願意站在敵擋神的一方,所以我們就需要知道約翰所描述的那些愛世界卻不愛上帝之人的特徵了:
A. 肉體的情慾
NIV將這種特徵翻譯為「有罪之人的貪慾」,雖然「肉體」這個字在很容易令人誤會是與性慾的罪行有關。但是原來「七十士譯本」從來沒有將這個字用在「感官享受方面,而多數用來籠統地指稱人類,[20] 所以這個種特徵乃是顯示,肉體是在我們本性裏,牽引我們,作為犯罪的橋樑的那一部份。這包括肉體的罪,一切世界上的野心,以及自私的目的。受肉體情慾的控 制是純粹憑物質的標準去判斷世上的一切事物。這是受感覺所支配的人生。這是饕餮飲食;溺於奢侈;盡量享樂;鬆弛道德;不義之財;不顧靈性價值;只求滿足物 質的慾望。肉體的情慾,不管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命令,上帝的審判,上帝的標準。我們並不需要以為這是大罪人的罪。任何人只要追求享樂損害他人,只要追求滿 足自己的慾望不顧及人家的聲譽,只要自己過奢侈的生活讓人家貧乏,只要把自己的舒適及自己的野心當作神來敬拜,他就是肉體情慾的奴隸。[21]
其次是……
B. 眼目的情慾
NIV將這種特徵翻譯為「他眼睛的情慾」[22] 以眼目為感官的情慾,換言之,他所能看到的東西,都想得到它;得到以後,就向人誇耀。他相信喜樂是用金錢可以購得,眼睛能夠看見的東西之中;除了物質的東西之外,再沒有其他有價值的東西。[23] 這種人「被事物外在的形貌所俘虜,沒有去探究其真正的價值」。所以夏娃看到禁果,覺得「悅人眼目」;亞干在擄物中看到「美好的巴比倫衣服」而起了貪念;大衛以情慾的眼光看拔示巴沐浴;這些都是明顯的例子。[24]
最後是……
C. 今生的驕傲
NIV 將這種特徵翻譯為「為他所擁有、所行的誇口」,其實約翰在這裏用了一個生動的希臘字「驕傲先生」,這個「驕傲先生」就象我們所熟悉的「阿Q」一樣,一講 「阿Q」大家就明白這個人的性格,對當時的人來說,一講「驕傲先生」,大家就知道這個人是一個喜羑誇耀自己的人:相傳他會對那些「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或成 就」聲稱是他所擁有;這個人是為了誇耀自己不惜滿口大話,他曾經站在港口誇言在海中航行都是他的船隻;還會虛張聲勢的差人到銀行裏去,但事實他只有一元的 存款;他的談話只是連續不斷的誇口他沒有的東西,他沒有的地位。[25]
當 我們看過這三種特徵,是不是可以從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呢?無論是人性的貪慾、渴求自己所沒有的私慾、還是為了滿足自卑而吹噓的假驕傲,都曾幾何時出現過我們 的心頭,曾經引誘過我們的思想,這些引誘無時無刻以不同的方式出現,為的是要以「世界」取代我們對神的降服,講得講單些,就是不愛父而愛世界,約翰在這一 段落結束的時候,一語中的地請我們牢記: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是暫時的,惟有神的旨意和遵行的人能夠永遠長存,且會甘心順服「不要愛世界」的命令。[26]
[例證]
主 那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瑪門就是錢財,錢財是世界的代表, 錢財和神是對立的,作錢財的奴僕的人,就不能作神的奴僕,要事奉神就不能事奉瑪門,照樣「世界」與「父」也是對立的,要愛世界就不能愛天父;若要愛天上的 父,就不要愛世界。[27]
[應用]
今 天你所愛的「世界」是什麼呢?有什麼是你要自己留下不能獻給主的呢?約翰清楚地表明,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今天很多信徒,以為這個文明世 界己經不再是約翰所描述的罪惡世界,但是事實告訴我們,那敵擋神的系統依舊存在,它對真理的抗拒仍然如是,只是當日它透過風俗習慣誘使信徒重回猶太教之 中,今天它卻採用娛樂、遊戲、快捷但是錯誤的成功觀念……奪去我們對神的敬畏,奪去我們信仰不是極權國家的槍炮,而是自由社會的繁華生活,是日益豐富的生 活使我們不願為堅守神的原則負上代價。你願意嗎?做一個愛父而不愛敵檔神勢力的基督徒!
[總結:耶穌的榜樣]
當日,主耶穌來到世 上受苦、受死為要救贖全人類,使人願意將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祂,當他開始工作之先,他在曠野面對惡者的引誘與試探的時候,那惡者曾經狡滑地引誘耶穌:「只 要你拜一拜我,一切權柄都是你……」換言之,耶穌可以採用輕鬆的方式從那惡者手上取回牠地上的統治權,如果按那惡者的建議,耶穌可以不用上十字架就可以得 到世人的尊敬……但是耶穌並沒有這樣做,祂宣告「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這就是愛父不愛世界的表現,所以祂雖然凡事受過試探,但卻沒有犯罪。你願意 學效基督嗎?做按著父心意而不走捷徑的基督徒!
[見證]
剛才一開始講的那個弟兄,經過一番掙扎,最後向老闆辭職,並且以終身不再 從事相關的行業為條件,換取老闆不向他追討三年的違約費用。他為堅持神的原則付出的不少的代價,浪費了一年時間事少,而是以後其他行業的公司也不願意再向 他提供技工學徒計劃。為神堅持原則並不等於會有一份更好的工作在等待你,所以當時那個弟兄的確被不少朋友笑是傻瓜,被不信的朋友引為笑柄,甚至連教會團契 的肢體也勸他不要衝動……
這就是我廿年前堅持神原則的經驗。無錯,那個傻弟兄就是我,我選擇用這個廿年前的經歷做例子,是因為那是我有生之年第一 次搏得咁盡,持守神的原則到底,這一次的經驗影響了我多年來的信仰生活。事實上,神並沒有虧待我,因為我雖然離開那份技工學徒之後找的工作並不理想,但在 那我份我自認為不理想的工作,卻踏上一條我意想不到的事業路,簡單些講,我不夠三年己經取得比當年完成技工學徒更高的人工,不到十年我己經是一間跨國企業 的部門主管,這是十年前那個中五會考不合格的黃毛小子不可以想像的。甚至最後我竟然能夠擔任上席公司的執行董事,我的經歷對我來說,持守神的原則永遠不會 吃虧,不過功效可能不是立即出現,但當你將時間拉長到十年後、廿年後,你一定會明白,這也是我選擇一個廿年前見證的原因,時間可以作我們選擇的見證。
[行動回應]
為了幫助你實踐今天的信息,我請你現在安靜下來,想一想,你最近有沒有為什麼事情正陷於掙扎之中,我請你現在就在神面前立志,堅持祂的原則,不是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因為這是信徒的本份。
註:
[1]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每日研經叢書:約翰書信.猶大書注釋》(The Daily Study Bible: The Letters of John and Jude),周郁晞譯,電子版,(香港,啟創電腦分析有公司、基督教文藝出版社,2001)
[2]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約翰壹貳參書》(香港,啟創電腦分析有公司、校園出版社,2001)
[3] 斯托得(John R. W. Stott):《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約翰書信》(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The Letters of John),劉良淑譯,電子版,(香港,啟創電腦分析有公司、校園書房出版社,2001)
[4]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
[5] 吳道宗:《天道聖經註釋:約翰壹貳參書》(香港:天道書樓,2007),221。
[6]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
[7] 吳道宗,221。
[8]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
[9] 斯托得(John R. W. Stott)。
[10] 陳終道。
[11] 陳終道。
[12] 陳終道。
[13] 斯托得(John R. W. Stott)
[14] 陳終道。
[15] 陳終道。
[16] 陳終道。
[17] 陳終道。
[18] 季納(Craig S.Keener):《新約聖經背景註釋》(New Testament of The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劉良淑譯,電子版,(香港:校園書房出版社、啟創電腦分析有限公司,2006)
[19]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
[20] 白基(Gary M. Burge):《國際釋經應用系列.約翰一、二、三書》(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 Letters of John),張群娣譯,(香港:國際漢語聖經出版社,2003),104。
[21]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
[22] 白基(Gary M. Burge),104。
[23]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
[24] 斯托得(John R. W. Stott)。
[25]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
[26] 斯托得(John R. W. Stott)。
[27] 陳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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